为深入推进人才“镇兴”行动,紧扣产业链建强人才链,推动人才链与产业链、创新链、资金链深度融合,以赛引才、以赛聚才,集聚更多海内外优秀青年人才来新区创业。经研究,决定举办第三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镇江新区选拔赛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大赛主题
人聚镇江 才享荣光
第三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镇江新区选拔赛
二、大赛组织
主办单位: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
承办单位:镇江新区组织部、镇江新区科学技术和信息化局、镇江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、镇江新区科技镇长团
大赛设立组织委员会(以下简称组委会),由主办单位、承办单位相关负责人组成,负责统筹推进大赛各项工作。
三、赛程安排
(一)报名环节:即日起~5月31日
参赛选手登录镇江新区人力资源网(http://www.zjxqlss.cn/xinqu/)-公告咨询栏,下载申报表,填报申报表及材料清单中所列资料,每个项目材料一式两份、单独装订,并将相应电子稿发送至157005714@qq.com。
(二)资格审查:6月1日~6月6日
组织相关单位对参赛项目进行联审,遴选优质项目参加新区选拔赛。
(三)补充材料:6月7日~6月9日
根据资格审查意见补充相关材料。
(四)选拔赛环节:6月中旬
采用路演和综合评审方式,由专家评审组对参加选拔赛项目进行评审,最终评选出一、二、三等奖和优胜奖,共遴选出7个优质项目进入镇江市总决赛,其中市外项目不少于4个(包含海外项目不少于1个),选拔赛结束后 1 周内,向镇江市总决赛大赛组委会报送比赛结果、现场照片、宣传文稿等资料。
四、参赛条件
(一)海内外高层次人才,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,拥有稳定团队、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,从事领域符合我市高端装备制造、生命健康、数字经济、新材料四大产业集群,以及新型电力(新能源)装备、汽车及零部件(新能源汽车)、高性能材料、医疗器械和生物医药、新一代信息技术、航空航天、海工装备、智能农机设备等八条产业链发展方向。
(二)未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创业团队的主要负责人,参赛项目有意在镇江新区落户。已创办企业的参赛选手需为企业主要负责人(担任董事长、总经理等职务,不包括监事,并已在工商信息系统中备案),企业注册时间在 2022 年 1 月 1 日之后,且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型标准,已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,参赛项目应为本企业的主导项目,且所有权属于创办企业。
(三)每人仅限携一个项目报名参加一场选拔赛,曾在往届江苏省、市、县(区)范围内政府部门主办的各级创业大赛获奖的创业项目、人才资助项目不得报名参赛。
五、政策支持
(1)未创办企业的获奖项目须在大赛结束后2个月内在镇江新区范围内完成公司注册,稳定运营6个月后并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的,再发放剩余的50%奖金;
(2)已创办企业的获奖项目在大赛结束后不得变更注册地,在新区继续稳定经营6个月后并有2名非股东员工在公司缴纳社保的,再发放剩余的50%奖金;
(3)若获奖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落地转化、人才与企业解除合作或公司终止经营的,将不予发放奖金剩余部分。
(四)推荐参赛:按照市分配名额和选拔赛得分排名顺序,推荐参加第三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总决赛,并服从大赛组委会推荐参加第十一届中国江苏人才创新创业大赛。
五、注意事项
(一)本次大赛不对参赛选手收取任何费用。
(二)参赛选手不得违反大赛规定,所提交的项目相关材料不得存在抄袭、盗用等不法现象,一经发现,即取消申报及资助资格,追回已资助资金。涉及参赛项目版权纠纷的,由参赛选手自行承担一切责任。
(三)参赛选手完全本着自愿原则参加本次比赛,如对大赛有异议,可及时联系沟通,或选择退出比赛,但无权要求更改比赛规程或赔偿因参赛所发生的任何费用。
(四)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大赛正常进行的,主办方有权对赛程作相应调整或终止比赛。
(五)大赛组委会保留进一步补充本次比赛规程的意见和最终解释权,未尽事宜另行通知。
(六)镇江新区选拔赛区联系方式
印 俊(人社局):83170531,13775550187
报 名 邮 箱:157005714@qq.com
镇江新区科技创新与人才工作领导小组
2023年5月9日
第三届中国·镇江国际菁英创业大赛镇江新区选拔赛的通知申报表.docx